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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桶水开展【崇尚事实拒做传谣者,绿色上网争当文明人】打谣主题宣传活
2024-09-19 21:39:30来源: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网安大队
崇尚事实拒做传谣者

绿色上网争当文明人

崇尚事实拒做传谣者

近日福州市公安局新港派出所,来我【大桶水影院沐足】,进行打击谣言宣传活动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谣言不是自由之声。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,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,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清朗网络环境,台江公安深入我司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,提升员工识谣、辨谣、辟谣的能力。

绿色上网争当文明人

此次宣传活动,共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,现场员工民众疑问40余人,有效增强了企业员工对网络谣言的认识能力,提高了广大民众防范和抵制网络谣言的意识,营造了“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”的健康和谐网络环境。员工纷纷表示,网络谣言危害大,要自觉抵制网络谣言,坚决做到文明上网、理性上网。

散布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

1、民事责任

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要承担停止侵害、恢复名誉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。

2、行政责任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:

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;

(二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;

(三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3、刑事责任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零五条:以造谣、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一条: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条: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: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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